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栏目

困难生普查通知(秋)

发表时间:2019-09-09

各学院:
请认真学习《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困难生认定普查程序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
1.各学院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填写《普查确认书》;
2.对《普查确认书》进行分类: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学生只统计人数;属于第二种情况的学生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属于第三种情况的学生,继续参加调查并填写《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
3.各学院填写《困难生认定统计表》,于10月19日之前,将普查确认书纸质版,报学工处汇总统计。
 
 
学工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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