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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嘉华学院校赛的比赛方案

发表时间:2020-07-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精神,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嘉华学院校赛,现将比赛方案印发,请根据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实际情况,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国际。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汇聚世界一流大学,打造同场竞技、相互促进、人文交流的国际大平台。二是更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培养学生敢闯的素质、会创的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三是更全面。做强高教、国际、职教、萌芽各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四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五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 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其余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为非本科赛道。“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智闯未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智创未来”全球创新创业成果展、“智绘未来”世界湾区高等教育峰会、“智联未来”全球独角兽企业尖峰论坛、“智享未来”全球 青年学术大咖面对面、“智投未来”投融资竞标会,同期活动详情可见大赛官网。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 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 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 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 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
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 3 类。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
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七、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 年 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 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 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 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八、比赛赛制
大赛主要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校级复赛排名结果确定择优遴选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
(一)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初赛阶段的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可参照复赛及总决赛相关程序以及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跨学院组织参赛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评审。
(二)复赛
参赛材料为项目策划书。实践组参赛团队需提交公司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至大赛秘书处,具体为:
书面材料:项目策划书一份(15页以上)。实践组参赛团队需提交公司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项目策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三)决赛
参加复赛取得成绩在前十名的项目团队,晋级决赛,决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奖团队按照北京市赛分配名额按比赛排名顺序择优代表我校参加“2020年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进行比赛。(进入决赛项目团队所需申报材料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
九、比赛内容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根据团队项目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建议采取线上方式组织进行。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0 7月10日-7月20)。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 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注本次比赛各参赛团队只有在大赛官网上注册报名成功,方可依次参加三级赛制比赛。
2.院级初赛(2020 年7207月25)。
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各二级学院要正确研判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比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各二级学院在7月25日前完成院级初赛,报送遴选参加校级复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校级复赛参考,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策划书)。国际参赛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另行安排。
3.校级复赛(2020 年7月26日—7月28日)。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校级比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2020 年730日)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校级决赛项目采取线上方式组织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排序产生各奖项名单。
十一、大赛奖项
大赛按照组别设一等奖2组、二等奖2组、三等奖3组和优秀奖5组;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1个。
十二、赛事组织
(一)成立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负责大赛领导及组织协调工作。(附件1)
(二)成立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组,审核标准制定,评审组织以及咨询指导工作。(附件2)
(三)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协调。秘书处设在学工处。
(四)所有参赛项目,所需申报材料需要按照上述时间表报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交大赛秘书处备案。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工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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