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操的组织与实施
早操管理工作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基础教学部、各系、学生会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所有一年级学生都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出早操,早操分两学期进行,可采取集体或分散方式,具体形式由学生处决定。
二、早操请假规定
1、因患有不适于出早操的疾病或身有残疾(需经医院诊断证明)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所在系部、学生处批准,可免出早操。
2、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出早操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事假在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病、事假在三天以上的(含三天),由学生处审批。请假单应于准假当日交班主任保管。
三、早操成绩管理
1、早操成绩记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课外群体活动成绩”,具体计算方法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2、经批准免早操者,早操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由学生处另行制定;准假者,早操成绩按实际出操次数计算;无故缺勤达20%者,早操成绩记为0分;
3、学生处、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另行制定早操成绩评定标准,但须事先通知学生。
4、因特殊天气、活动等原因需临时取消早操,由学生处决定并通知学生,按出操计算成绩。
5、学生早操表现作为综合测评德育部分的综合表现的评分依据之一,由班主任组织综合测评小组评定。
四、早操奖惩规定
1、学生早操无故缺勤达5次以上者,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经准假者除外。
2、负责早操工作的班级学生干部无故缺岗或不履行职责,由班主任做出决定,可取消其本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资格。
3、早操缺勤人数多、组织不力的班级,由学生处做出决定,取消本学年班级和团支部评优资格。
4、学生缺勤或旷操1次按缺勤或旷课1学时计,累计达到相应学时者,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5、班级、团支部、宿舍早操集体出勤情况与有关集体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选挂钩,凡学年早操平均出勤率低于85%的均不具有相关奖项的参评资格。
五、本办法自公布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06-08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