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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嘉华学院[2014]6号关于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08

各部门、各系部:
为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北京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力争创建无烟校园。现将“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规定”下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同时废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禁烟管理规定》(试行)院发<2013>11号文件。
附件:《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规定》


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规定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控烟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减少吸烟人群,使全院师生员工形成戒烟、拒烟、劝阻吸烟的良好氛围,进而形成良好的无烟环境。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今年年底使我院禁烟区域基本达到无烟标准,为我院师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绿色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1. 学院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控烟共工作。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在保卫处)
2. 学院二级单位成立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控烟工作的开展。
3. 主要工作职责:
(1)  对全院教师职工与学生有检查劝导,制止吸烟行为的权利;全院教师职工与学生要积极配合学院控烟办公室的工作。
(2)  负责制定检查值班表,规范检查结果报送流程并督促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对检查处理结果进行落实。
(3)  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工作。
(4)  控烟办公室成员定期文明检查,有效记录,将检查结果定期公示。
(5)  将“无烟校园”建设阶段的情况进行汇总,制定相关的措施以促进无烟校园目标的实现。
三、禁烟区域
1. 学院公共禁烟区域
校园道路、明德楼、知行楼、行政楼、图书馆、办公室、食堂及操作间、学院楼内公共卫生间。
2. 学院重点禁烟区域
教室内、实验室、机房、库房、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公寓楼内及宿舍内等。
四、工作要求
1. 控烟对象:在校园内学习、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及进校来访问办事人员与施工人员。
2. 各部门(班级)选定一人作为控烟监督员,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吸烟状况进行摸排,详细掌握师生员工吸烟情况,明确控烟工作的重点和对象,负责监督本部门的控烟工作。
3. 办公室内禁止摆放烟缸烟具。
4. 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控烟工作,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 不吸烟的师生员工要积极监督帮助吸烟人员,做好控烟戒烟工作。
五、相关处罚规定
自《关于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的实施规定》执行之日起,学院将“禁止教职工在禁烟区域吸烟”纳入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管理范畴中。学生将参照《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大学生文明礼仪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1. 教师职工的处罚
教师职工在学院禁烟区内吸烟,一经被检查到将处以每次100元罚款,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减分。
2. 外来人员的处罚
校外来访、办事人员及施工单位人员,负责接待和管理部门要提前告诫其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违者每人罚款50元,同时,负责接待和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每人罚款50元。
3. 学生的处罚
学生在学院禁烟区内吸烟,被检查到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吸烟者将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4. 经营单位的处罚
学院各经营单位禁止销售烟草烟具,对销售烟草烟具的单位经发现处以2000元罚款。
六、学院鼓励创建无烟处室、班级、宿舍;定期组织对禁烟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七、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保卫处、学生处、人事处负责检查实施。
八、本规定自20144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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